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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已登記?
如果您已登記在華盛頓州投票,請登錄MyVote,檢查您的選民狀況。即使您最近沒有投票,您以前的選民登記可能仍然有效。
如果您遷移至同一個郡內的新住址,您可利用MyVote更新您的位址。如果您遷移至另一個郡 ,您的位址必須利用網上選民登記(Online Voter Registration)網站或以從本網頁下載的表格更新。
登記期限
登記或轉移您的選民登記的期限是選舉之前30天。如果您以郵寄方式登記,您的申請表上的郵戳日期必須是在30日截止期限之前,否則其將在選舉之後生效。
您尚未登記在華盛頓州投票,並已錯過30天期限,您可在選舉之前15日親自前往您所在郡選舉部登記。請洽您的郡審計師(County Auditor),獲取協助和資訊。
登記要求
如果您首次在華盛頓州登記,或者遷移至一個新的郡,您必須填寫一份選民登記表。如果您是在同一個郡內遷移,您可通過填寫一份新表或以郵件、電子郵件或電話轉移您的登記。華盛頓州不實行按照政黨登記。
如欲在華盛頓州登記投票,您必須是:
- 美國公民
- 華盛頓州合法居民
- 在選舉日至少年滿18歲
下列情況下,您不得登記投票:
- 由於重罪定罪而在目前被剝奪民權。
- 經司法機關宣佈智力不健全,不具備投票資格。
如果您符合以上標準,您可通過填寫並寄來一份選民登記表登記投票。
如欲詳細瞭解選民登記權利和責任(Voter Registration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)。
登記必需的身份證明
如果您通過郵寄登記,而又沒有華盛頓州駕駛執照或社會安全號碼,您將必須在投票時,提供以下物件之一。
- 有效的照片身份證明
- 聯邦政府承認的華盛頓州印第安人部落的有效部落身份證明
- 目前的公用事業帳單副本
- 目前的銀行對帳單
- 目前的政府支票副本
- 目前的工資支票副本
- 一份政府檔,顯示您的姓名位址
如果您在投票之前或投票時不提供以上物件之一,您的選票不會獲得計算。 |